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
2017年春期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
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,是连接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纽带,为了更好地协助学校工作,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,现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
1.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,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,并及时予以反馈。
2.配合学校教育思想,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,传播、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,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,成长的家庭方法。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,提高家长的认识,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,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,做孩子的表率、典范。
3.协调学校与社会,家庭的关系,增强教育的合力。动员所有家长,积极学习教育知识,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。
4.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,分析、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,将有关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。
5.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,关心、了解学校工作,对学校的办学方向、教育质量、教师工作、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,做出适当的评价,实行必要的监督。
6.结合实际情况,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、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。
二、家长委员会委员守则
1.对立为国教子的思想,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。
2.重在教子做人,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,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,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
3.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,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,要求适当,方法要正确。
4.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,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交往活动,促进子女身心健康。
5.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,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,培养子女的处理能力及劳动习惯。
6.爱护、关心子女,严格要求子女:不溺爱、不打骂、不歧视,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7.要举止文明、情趣健康、言行一致、敬业进取,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。
8.保持家庭和睦,创建民主、平等、和谐的关系,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。
9.学习和撑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,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,个性特点实施教育。
10.要和学校、社会密切联系,互相配合,保持教育的一致性。
三、本期活动
1.开展一次“我是小小消防员”社会实践活动;
2.开展一次“我是文明交通员”社会实践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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