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
关于开展2016年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,发挥未成年人道德典型的示范作用,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守道德,鼓励更多的未成年人遵守道德规范,增强道德意识,养成良好品格,形成奋发向上、崇德向善的强大动力,学校现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 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:
组 长:李辉(校长)
副组长:王志刚(副校长)
组 员:张惠民 吴华山 冯秋芬 宋广友 沈威
杨晓美 孙雷明
二、评选时间:
2016年12月5日——2017年1月1日
三、参评范围
全体在校学生。
四、评选条件
1.“美德少年”基本标准: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,热爱人民,热爱学校,诚实守信,自立自强,积极进取,富有活力,积极参加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”主题活动,身体力行“立志向、有梦想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”的价值追求;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模范遵守家庭美德、学生品德、社会公德,品德优良,事迹突出。
2.“美德少年”具体条件:
(1)热爱祖国、自强不息——爱祖国、爱家乡,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,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,坚强面对困难与挫折,积极进取、乐观向上、吃苦耐劳、自强不息。
(2)勤奋学习、勇于创新——善于学习、勤学好问,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意识,敢于挑战自我,在活动中敢于大胆展示自我,彰显个性。
(3)乐于劳动、孝老爱亲——尊重劳动者、珍惜劳动成果主动分担家务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,孝顺长辈,感恩父母、尊敬师长,照顾家人。
(4)诚实守信、团结友爱——信守承诺,恪守公德,真诚待人,拾金不昧,言行一致,勇于承担责任;团结同学,互助友爱,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,传播正能量。
(5)生态环保、文明出行——踊跃参与环保公益活动,争当环保小卫士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向周围同学、家长宣传交通法规,遇到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提醒或制止,带动家庭及周围亲朋好友绿色出行、低碳出行。
五、评选过程:
1、“美德少年”评选阶段:
(1)12月8日——12月13日,先由学生自行申报,家长推荐,经各班主任及班级学生民主推荐和班级任课老师的意见,各班推举出1名校“十佳美德少年”候选人,填好“美德少年”推荐表,上交团队办公室。
(2)12月14日——12月16日,各年级任课老师(语数除外)对同年级三名候选人进行投票打分,选出校级“十佳美德少年”。
(3)由团委、少先大队及学生会成员推荐投票,在学生会成员中产生一名“美德少年”。
2、“十佳美德少年”宣讲阶段:
(1)12月19日——12月23日,评选结束后,学校制作选出版面对“十佳美德少年”事迹进行宣传。
(2)12月16日,各“美德少年”所在班级班主任,精心准备“美德少年”事迹材料,并从本班(或本年级)选出一名演讲能力较强的同学进行事迹演讲(如本人演讲能力较好,也可本人演讲),12月30日下午举行“十佳美德少年”事迹宣讲暨颁奖仪式。
五、所需上交材料
(1)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从网上下载,必须是本人真实事例。并附尽可能详细的支撑材料,如证书、奖状复印件等。
(2)推荐表照片为免冠2寸近照,穿校服,小学生戴红领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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